关于转发做好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14-12-03 

浙社科规[2014]25号

 各位老师:

    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开始。现将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项目类别

   (一)对策类课题申报。

    今年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为增强申报的针对性,经广泛征询和专家论证,拟定了2015年省哲社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申报文字要求平实、简炼、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5000字,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

(二)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申报。

    1.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社科“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但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

   (三)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课题申报。

    1.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申报者须落实自筹课题经费来源,并须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四)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的青年学者(第二批)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本类课题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对策类课题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

2.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

3.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至27370873@qq.com。

                            

                                                              科技开发处

                                                              2014.12.3

 

附件一 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三 对策类课题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 基础理论课题、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

附件五 基础理论课题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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