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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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教社科[20091号),教育部已启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3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并将电子稿发至2737087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一、评奖范围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成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打印和上传。
  2.申报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201531日网上申报系统开启,312日网上申报截止。在此期间,各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按申报限额上传审核后的《申报评审表》电子版。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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