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第十五届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15-04-07 

关于转发开展第十五届

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位老师: 

十五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我市作者的成果,或是以我市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显示的成果。

(2)成果类别分为基础理论研究类和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类(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等)。参评基础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参评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类的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须以温州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刊物(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具有市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市级以上政府采纳转化为决策文件、或被市级相关部门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效益的证明文件等)。

(3)普及读物类成果,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以上(以成果版权页印数为准)才可申报,同版多次印刷数可累加,但须提供多次印刷不同版权页的复印材料。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有印数的普及读物类成果,应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有关出版印数的证明材料方可申报。

2.成果时限:

(1)申报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出版或发表于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

(2)时限确定标准:由出版社出版的,以第一次出版印刷的时间为准,再版、再印时间无效;刊物发表的以第一次发表为准,转载和摘登的日期无效;没有出版或发表的对策研究成果,根据其被市级以上实际部门采用的时间来确定,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申报数量:一位作者最多可独立申报2项成果。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只能对成果整体以集体名义进行申报,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具名以出版时署名为准。 

4.成果形式:

(1)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包括专著、编著、古籍整理等)和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公开出版的论文集,其中单篇论文可作为个人成果申报;

(4)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集体论文集、个人论文集不予整体申报参评;

(2)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3)教材、教辅读物、新闻报道、个人传记、文学艺术类作品等;

(4)参加过市党政系统调研成果奖等其他市级奖项评奖未获奖的成果;

(5)未公开发表和出版又无被市级以上实际部门采纳应用证明的成果;

(6)在职市级领导的社科研究成果,在职县级干部纯属工作范畴的调研成果;

(7)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8)版权有争议的成果。

二、申报受理时间及申报办法

(一)受理时间:2015年5月5日前

(二)申报办法

1. 申报人在温州社科网(www.wzsk.gov.cn)下载《第十五届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签署版权承诺;

2.申报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法。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资格和学术上的初次审定,对符合条件者写出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再统一汇总报送并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3份、参评成果一式7份(其中未匿名处理的原件2份、进行匿名处理的原件或复印件5份)。其中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2.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须附反映成果实际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7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3.申报表与参评成果等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并打印申报表首页贴在档案袋上,一项一袋;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2、第十五届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3第十五届温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科技开发处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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