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经费报销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15-05-26 

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扶持与奖励管理办法》(温职院教[2014]29号)中的相关规定,科研处开始受理2015年上半年度专利申请经费报销事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代理补助的专利必须是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递交申请的,且要提供专利受理编号。

        申请代理补助费补助的老师请于2015年6月12日下午16:00点前将专利请求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至自己所在系的系办。系办要认真审查老师递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填写系部汇总表并盖章,于2014年6月17日前将材料和汇总表(书面和电子稿)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在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17日期间已经授权的专利,其申请过程中支付的申请费、实审费、维持费、登记费、和年费等,凭发票及专利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到科技处李洁处报销。

        3.2015年6月12日以后的专利补助经费放到2015年下半年受理。

 

科研开发处

201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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