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16-03-08 

转发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位老师: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4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一)“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6份。

    (二)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

(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发至27370873@qq.com),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专项)课题(2015、2016年立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年4月2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需附证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附件:

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2016年国家重大(点)课题招标书

4.2016年申报书(其他类别)活页

5.2016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7.201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其他类别)汇总表(浙江省)

8.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开发处

                                                      2016.3.8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2019年度浙江省教科规项目申报公告

地址:中国·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科技研发大楼   技术支持:思科信息  后台入口

电话:0577-86680016    传真:0577-86680090    Copyrigh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