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实施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第五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20-12-24 

各系部、处室、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和培育更多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根据省社科联《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行动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第五批“之江青年社科学者”。现就申报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领域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青年学者。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际研究基础。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第一作者在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含)以上(按浙江大学最新期刊级别标准),或获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2项(含)以上;

3.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作为负责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1项(含)以上;

4.问题意识强,有发展潜力,拟开展的基础研究有创新性构想、现实问题研究意义重大,并具有充裕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5.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含)以上职称。

已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申请人,经资格认定后,可不进入评审,自动入选本期计划。

入选本行动计划者,即视为自愿加入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协会。申请人须承诺,按照行动计划和协会工作要求,加强团队合作,积极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开展学术研究和研讨交流,完成培育期内规定的任务、要求和申报书中的规划任务;按照行动计划要求,邀请学术导师,完成导师指导的任务,努力成为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人才。如一年内缺席二分之一以上活动,或不能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的培育要求,愿意接受除名处理。

三、申报材料

(一)之江青年人才申报材料(纸质)

1.个人《申报表》1式1份;

2.《活页》1式10份;

3.各单位申报《汇总表》1份。

(二)课题申报材料

1.有国家社科基金(含三个单列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的,请将原项目申请书的复印件1份报省社科联规划处备案。

2.无在研省级以上课题的申请人,可结合本人学术发展规划,填写并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1式1份及论证活页1式10份,申报省社科规划课题。

请申报人于2020年12月15-31日期间在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www.zjskw.gov.cn)之江青年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在申报页面填写并保存,打印相关表格,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纸质材料提交到科技开发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4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程婧

联系电话:86687363  777363

电子邮箱:305434198@qq.com

办公地址:正德楼510办公室

 

           科技开发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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