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21-08-12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文化人才“引育留管用”全链条机制,高水平推进文化温州建设,加快打造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相适应的新时代文化高地,现就开展第十三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30名左右第十三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此次遴选以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共分配推荐名额62个(详见附件1)。

推荐选拔的范围主要包括理论社科、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文学艺术、文化经营管理等4个类别,具体专业门类参照《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管理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执行。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不再参评。公务员和市管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资格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温州市内工作1年以上。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2.热爱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8月1日,即1971年8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1986年8月1日,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占一定比例。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职称。对个别超龄或学历、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由推荐单位提出破格申请,并报市委宣传部批准后可纳入推荐范围。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的职称不作硬性要求,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专门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其中非公文化人才需征求公安、市监、税务、计生等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市委宣传部按照好中选优、质量为先、总量控制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进行资格审查,在组织权威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第十三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严格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按照分配名额将具有较高德才素质、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分配名额,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顺序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A4纸双面打印装订报送科技开发处,电子版扫描制作成PDF格式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请于8月19日前送至科技开发处,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易梦伊;联系电话:86680016/13615779051。地址:正德楼515室

 

附件:

  1. 第十三批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2. 温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推荐表.docx

  3.  

    科技开发处

    2021年8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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