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教育部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22-09-15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高水平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重点

参照2022年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3年各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理工科学院35岁以下(男)和40岁以下(女)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理工科学院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面上基金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及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人无需申报。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1.文科学院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文科学院超过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或重点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其他国家级在研项目负责人及2023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的申报人无需申报。

(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1.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国家青年或教育部青年课题;

2.   超过申报国家青年或教育部青年课题年龄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教育部重点或教育部专项课题;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人无需申报。

(四)教育部项目

1.文科学院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文科学院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必须申报规划基金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及2021年和2022年连续申报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人无需申报。

二、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国家自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申请人,须重点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关键问题,参考往年申报立项情况,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前期研究成果,选定申报项目类别。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宣传启动阶段

(1)2022.9.13-2022.10.31

科研处发布预申报通知,各学院组织召开2023年各大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本院的每一位教师。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布局、科研人员情况,拟定学院2023年度申报以上基金项目详细实施申报工作方案,填写《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1),每位意向申报人填写《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选题申报书》(附件6)交至学院,各学院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指导,重点对各申请人所选课题及方向给出意见,科技开发处给予经费支持,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调整申请方向、题目。以上附件1、6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科技开发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开发处联系人邮箱。

2.申报论证、修改阶段

(1)2022.11.1-2022.11.30

学校统一组织2-3次项目申报培训讲座,各学院准备申报2023年基金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会,具体讲座时间,科技开发处将根据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各申请人根据第一轮专家论证意见确定的申请方向、题目基础上,认真修改《项目申请书》,完成后交至各学院,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指导,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

 (2)2022.12.1-2023.1.30

在第二轮专家意见指导、各申请人修改完善《项目申请书》基础上,由各学院组织同行专家进行第三轮指导,对《项目申请书》给出全方位的评价和书面修改意见,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继续打磨、完善。申请人于2023年1月30日前,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并打磨申请书。

3.申请书辅导阶段

2023年2月28日前,科技开发处会同二级学院邀请项目相关项目会评专家对预申报项目做辅导报告。二级学院督促项目负责人对申请书继续打磨、完善。

  4.提交申请书时间

  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技开发处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四、预申报须知

1.2023年度各项目预申报要求暂参考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待2023年度各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公布后以指南为准。

2.附件2-5分别是各项目申请书模板。

3.经费预算编报说明

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各预申报项目的项目及经费管理相关文件,尤其是符合“包干制”经费管理的项目需对照新标准调整预算编制。本着“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报项目预算。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应报尽报、合理规划,增加申报数量。

2.扎实推进对项目的培育、完善工作,给予每个申报书不少于三轮的指导,提高申报书质量,从9月开始每月底上报《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附件7),交由科技开发处每月汇总一次。

3.各二级学院2023年度成功申报数据将纳入2023年度学校科研考核。

4预申报工作相关材料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并按时落实阶段任务,特别是各阶段项目申报书初稿。

联系人:倪红红   联系电话:86687512  

邮箱:454976642@qq.com

附件1: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xlsx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docx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1:教育部2022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2:申请评审书填报说明及注意事项(一般项目).doc

附件5-1: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x

附件5-2: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doc

附件5-3: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5-4: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doc

附件6: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选题申报书.doc

附件7:2023年高层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情况汇总表.xlsx

                               科技开发处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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