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4年度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14-02-20 

 各位老师:

2014年度温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科技成果或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可以申报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1.科学研究成果在阐明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方面有重要发现,从而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明显作用的;

2.技术发明已取得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并已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3.应用技术类成果,经实施、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4.重要工程建设、设备研制和技术改造项目在技术上有明显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5.科学决策研究及科学技术管理有重要创新,经实际应用推广取得明显成效的;

6.其他对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

7.标准类项目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列入相关行业组进行初评,如标准起草涉及多家单位的,应由主要起草单位负责协商各参加单位后共同申报,申报前经通过行业标准专家组评审并附专家评审意见。申报项目须在2014年3月30日前进行科技成果登记。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且未妥善解决,以及其它不符合《温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成果,不得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材料

1.要求用A4纸统一装订。其中申报项目推荐书一式10份,申报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份和“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生成项目推荐书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1份。

2.申报项目推荐书,由申报单位完整填报“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2014)”生成并输出打印。

3.申报附件材料要编写附件材料目录并与附件材料装订成1册,与推荐书一同上报。

4.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回。

三、其他说明

1.“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请在温州市科技局门户网(http://www.wzkj.gov.cn)下载(包括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2014)、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软件、2014年科技成果登记操作指南、承诺书),软件安装后,即可录入数据,并自动生成推荐书和导出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

2.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开发处

                                                   2014.2.20

附件:

1.申报附件材料清单

2.科技进步奖申报软件(2014)

3.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管理软件

4.承诺书

5.2014年科技成果登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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