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页面字体:【 大  中  小 】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26-03-25 

各有关单位:

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即日起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包括人大工作研究、地方立法研究、政协工作研究等30类,具体选题方向或选题、研究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申报部门合作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选题方向、选题和内容,课题名称可自拟。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浙江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论证扎实,努力产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申请人有部门合作专项课题未结题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

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资格,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近5年内主持承担(含完成)厅级及以上所选选题(方向)相关的课题研究;2.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出版与所选选题(方向)相关的研究成果;3.曾以主要作者(执笔人)撰写与所选选题(方向)相关研究报告获批示采纳等。

(四)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材料由科技开发处汇总后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表》(附件2)申报活页(附件2)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电子邮箱(2021000509@wzpt.edu.cn,邮件名称需注明“2026年部门合作课题+申报人姓名,《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后送至科技处办公室(正德楼513)

申报时间截至4月17日,逾期不再受理。

*被学校认定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老师不予推荐。

三、课题立项和经费资助标准

本专项课题为预立项课题,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自课题预立项文件发布时计算。课题研究期满,合作单位(部门)将以成果形式予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社科工作办审核,省社科工作办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并确定课题等级,同时课题立项即结题,资助经费由合作单位(部门)于立项后拨付。

成果验收标准如下:

(一)一般课题

研究成果获得合作单位(部门)采纳,由合作单位(部门)提供采纳证明。

(二)重点课题

1.研究成果获国家部委领导、浙江省党政领导及以上,或浙江省人大、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理论文章在《求是》杂志、《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1500字以上。

校内联系人:何智红,86687512,正德楼513

联系人:韩露叶卉;


科技开发处

2026年3月25

附件1.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选题指南.xlsx.xlsx附件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表.docx.docx附件3.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应用对策(部门合作)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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